汶上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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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汶上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汶政办发〔2017〕96号)要求,我局被纳入试点范围。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务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和上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标准化+政务公开”,立足试点探索,紧密联系实际,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围绕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及时、准确公开影响群众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让广大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使试点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群众。 2.坚持标准引领。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做到“件件有模板、事事有规范”,将标准和规范贯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全过程。 3.加强探索创新。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与法治部门建设、“放管服”改革、“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结合起来,共同研究、共同推进,强化政务公开与各项改革工作的衔接配套,发挥整体效应。 (三)工作目标 2018年10月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打造政务公开“汶上样板”,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发挥示范效应,提供可复制成功经验。 二、重点任务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编制公开目录。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每个环节产生的政务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建立可复制、易推广的目录规范体系,并依据工作实际对公开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二)制定公开标准。在完成目录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目录内容指引,将同类政务信息细化分解为若干必备的组成要素,如名称、编码、依据以及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建立标准化模板,保持政务信息格式及主要构件的统一,从而实现同类信息基本要素与内容深度的标准化,为推进政务数据的互通共享奠定基础。 (三)明确服务标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标准细化,力求覆盖政务服务的每个环节,把符合工作实际并且运行成熟的流程和制度,用标准形式固定下来,对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进行标准化指引,并实行动态调整。 (四)加强政策解读。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政策解读机制。坚持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在政策发布前、政策发布时、政策执行中的解读方式和解读重点。建立与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联系共振机制,增强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政务信息,主动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进行展现,增强解读效果。 (五)规范政务舆情回应。进一步明确政务舆情回应的责任主体,把握重点回应的政务舆情的标准,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回应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统一的群众建言投诉互动渠道,建立建言投诉审看、处理和反馈机制,定期整理群众建言投诉有关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在线调查、新闻发布会等工作纳入网站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六)拓展公开渠道。积极探索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管理,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专栏,探索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政务服务网内容整合,统一展示。依托县里的“互联网+政务服务”O2O便民服务平台、我局微信公众号,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示栏等载体和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发布政务信息,实现县、乡、村全覆盖,查询、获取“零距离”。 (七)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规定,分解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细化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办理主体内部明确公开事项办理的岗位、权限、程序和时限等,并将政务公开规则要求固化到单位现有业务管理系统中,做到政务公开操作与日常工作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实时向外网推送发布。 (八)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制定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查、告知、办理、答复、归档、备案等程序,编制流程图,统一文书格式,实现依申请公开工作全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信息依申请公开协调会商机制,提高办理水平。 (九)完善监督考核办法。结合试点工作的推进细化考核内容,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局属各单位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有效促进工作开展。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2017年10月)。广泛听取局属各单位意见,制定我局具体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措施。 (二)梳理编制事项标准目录(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对照试点内容,认真梳理排查,全面掌握政务公开的信息类别和公开依据、时限、平台及方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试点事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于2018年1月15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组织实施(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依据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构建部门横向发动、各级纵向联动的试点工作体系,建立定期分析调度、检查督导、总结评估的工作机制,确保2018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四)总结验收(2018年9月底前)。对试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上报县政府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成立相应工作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经费保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试点工作调度推进机制,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交流好的经验做法,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上级部门对我局试点工作的大力支持;要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鼓励探索创新。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五公开”和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要通过开展社会评议,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持续改进工作,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站专栏等加强相互交流学习,主动了解借鉴其他试点地区先进经验,推动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试点工作不配合、推诿扯皮、消极应对、影响试点进程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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