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上县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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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按照省环保厅制定的《全省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我县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我县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坑塘整治情况 我县共有4个纳污坑塘列入了《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范围内。 坑塘一:位于中都街道东槚村,中心经度116.5193,中心纬度35.7144,面积约2602平方米,总体积约8002立方米,已停止纳污。周围为农村住户,坑塘内存水为生活污水和雨水。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坑内水质:氨氮3.24mg/L, COD 28.6mg/L ,PH7.33。 整治情况:因该坑塘面积较小,现已自然干枯,中都街道办事处已将该坑塘回填整平,准备建停车场。 坑塘二:位于中都街道东槚村西南,中心经度116.5181,中心纬度35.7113,面积约1000平方米,总体积约1800立方米,已停止纳污,坑塘内存水为生活废水和雨水。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坑内水质:氨氮34.7mg/L,COD 192mg/L, PH7.17。 整治情况:该坑塘现已干枯,中都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巡查,防止生活污水、垃圾进入坑塘内。 坑塘三:位于汶上街道北坡小学东,中心经度116.5241,中心纬度35.7741,为天然坑塘,面积约3800平方米,总体积约15200立方米,周边为农田,水源为泉河水渗和接纳的雨水,周围没有其他污水排入。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坑内水质:氨氮1.33mg/L COD 28.1mg/L PH7.86。 整治情况:汶上街道办事处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治,一是积极动员村民打捞坑塘内少量杂物;二是聘请专人看塘护池,向村民普及环保知识;三是严防生活垃圾和污水入坑塘,坑塘周边竖立警示牌,确保坑塘不受污染;四是因该坑塘为泉河水渗,水量较大,坑塘可用于旱季储水,便于浇灌周边农作物。 坑塘四:位于汶上街道北坡小学南,中心经度116.5231,中心纬度35.7731,为天然坑塘,面积约2500平方米,总体积约10000立方米,周边为农田和住户,水源为泉河水渗和接纳的雨水,周围没有其他污水排入,坑塘内有少量生活垃圾。经县环保局监测站监测坑内水质:氨氮2.06mg/L,COD 40.2mg/L,PH7.88。 整治情况:汶上街道办事处将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治,一是积极动员村民打捞坑塘内生活垃圾;二是聘请专人看塘护池,向村民普及环保知识;三是严防生活垃圾和污水入坑塘,坑塘周边竖立警示牌,确保坑塘不受污染;四是因该坑塘为泉河水渗,水量较大,坑塘可用于旱季储水,便于浇灌周边农作物。 二、时间安排 (一)制定整治方案阶段(2017年8月底前)。整治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将纳污坑塘整治方案和公开情况报送济宁市环保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11月底前)中都街道办事处、汶上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落实纳污坑塘整治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纳污坑塘整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定期公开整治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2月底前)。迎接济宁市环保局对我县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情况进行验收,做好迎接省环保厅纳污坑塘整治情况抽查核实的准备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销号管理。中都街道办事处、汶上街道办事处要明确纳污坑塘整治工作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建立整治销号制度,对纳入台账的纳污坑塘,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二)强化信息公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开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进展。 (三)强化责任追究。在纳污坑塘整治工作中,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不力、隐瞒不报、消极应对、未按时上报情况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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