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我局4名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参加了济宁市环保执法“地毯式”集中行动动员工作会,将按照市局要求在异地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环保执法行动,从5月5日开始为期两个月,由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带队,组成12个检查组进行异地环保执法检查,并督导企业、乡镇政府切实履行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本次行动将重点对固定污染源环保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高架源”自动监测设施安装、联网及运行情况,“小散乱污”企业排查、取缔情况,错峰生产企业停产、限产措施执行情况,涉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企业治理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围绕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焦化、医药、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