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
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我县于12月24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请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汶上精细化工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汶上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4日